2024年怀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因工作需要,怀远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政府专职队员13名,其中消防员8名,驾驶员3名,接警调度员2名。
(二)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身体各部位有纹身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与其他单位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尚未解除的。
(8)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录用后非正常退出的。
5、工作单位
应聘者被录用后,由怀远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圣泉消防救援站、白莲坡专职队、河溜专职队、包集专职队和褚集专职队等队站工作。
(三)招聘岗位要求:
1、政府专职队员(消防员):男,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6年11月至2006年11月)。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2、政府专职队员(驾驶员):男,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4年11月至2006年11月)(持有A2、A1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1月以后出生)。持有B2、A2、A1驾驶证,实际驾龄2年以上,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3、政府专职队员(接警调度员):男,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4年11月至2006年11月)。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4、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政府专职队员(消防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退出的优秀国家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政府专职队员(驾驶员):具有消防车驾驶员经验者优先。
政府专职队员(接警调度员):退役消防员、话务员、电话员、销售员优先,其他也可报名,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20日。
2、报名地点:怀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怀远县圣泉路222号)。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无违法违纪证明、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退伍证、文凭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各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体格检查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格检查由怀远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中组织开展,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大队招聘工作组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参加体能考核。
(四)体能考核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考核项目:1000米跑(必考)、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杠端臂屈伸(二选一)、俯卧撑和屈腿仰卧起坐(二选一),体能合格者参加面试。
(五)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每人限定10分钟。
体能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为个人总成绩,根据得分高低按照录用人员1:1比例进入试用期。
四、用工方式及相关待遇
1、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试用期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80%。
2、招聘人员录用后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3、工资薪金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职务调整等逐年增加。享受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月均工资约4000元(含个人社保应缴纳部分),表现优秀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全勤,每月增发全勤补助1400元,同等享受岗位补贴、政府提租补贴、政府绩效考评、大队工会等多项奖励和优待。
4、上班时间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受20天带薪休假。
5、考核退出机制。聘期内用工单位按照规定,开展日常考核、年度考核。
6、根据工作情况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信息发布及咨询电话
有关招聘政策及体检、体测等后续信息,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等方式通知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通畅。本次招聘大队不委托地方第三方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552—8212147(0552—8211252)
本公告由怀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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