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根据《怀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县委政法委工作实际,经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本县选调怀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对象及人数
选调对象为我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选调人数为1名。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二)选调人员出生年月为1992年9月及以后,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1年9月(含)之前参加工作且在编在岗。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获得法律资格职业证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的人员优先。
(四)2022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选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9月15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怀远县综治中心(县信访局二楼)
联系人:俞贵,联系电话0552-8212340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怀远县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等相关材料。另上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四)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五)参加选调人数与岗位公开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公开选调计划数。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潜能,满分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合格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分数相同者,一并进行体检、考察,最后由选调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体检、考察结果选择确定选调人员)。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选调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选调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按照规定程序报县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相关事宜
未尽事宜由怀远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552-8212340(怀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8212295(驻县委办纪检监督组)
附件:《怀远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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